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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224在运城市盐湖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金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

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市院“一个中心、五大着力”工作要求和区委“3133”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聚力“2345”工作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勇于担当作为、全面履职尽责,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争先进位,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检察保障。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和“省级文明单位”等殊荣。

一、坚持党建引领,充分激发干警内生动力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了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强化党建引领。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融入日常,贯穿始终,我院对标《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要求, 通过召开周头晨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新修订的党章,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把捍卫“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真正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以更加能动的检察履职全力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坚持以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抓手,共向区委、区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和检察工作情况8次。

(二)配强中层干部。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我院进一步配齐配强了中层干部,新任中层干部21名,并为40余名聘用人员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对各部门干警进行优化组合,干部调整后,充分激发了全院干警的内生动力,你追我赶、奋勇争先、担当作为、拼搏进取的良好政治生态全面形成,干警的工作活力充分迸发,工作热情充分彰显,有力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实现争先进位。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争先进位,各项业务数据指标在全省、全市遥遥领先,在78项业务数据考核中,我院46项排名第一,4排名第二,6项排名第三,牢牢站稳了全市第一方阵,并在市院做了经验发言。同时,涌现出一批办案能手和业务标兵,在“我是运城检察人”系列业务知识竞赛中,我院有12名干警受到表彰。

二、主动融入大局,积极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动融入区委中心工作大局,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强化保障措施,以更加能动的检察履职,确保全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一)在落实疫情防控任务中彰显检察担当。我院积极响应区委号召,勇毅前行,逆行出征,组织干警参与到全民核酸检测、重要卡口值守等重点防控任务中,在高铁北站、滕家卓、壕头村等5个中高风险区域,检察干警始终冲锋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同时,为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十条”,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我院勇担使命,主动作为,积极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任务做出了积极的检察贡献。

(二)在深化诉源治理上坚持守正创新。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我院在全市率先召开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与区工商联、区司法局等七家成员单位签订了相关运行办法,用足用好这个帮企、稳企、利企的好平台,目前,一起涉案小微企业正在合规整改中。同时,以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为抓手,与运城市邮政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建立了联系联动工作机制,在线索移送、安全防范等方面形成共识,相关经验在全市检察机关进行推广。

(三)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上展现检察作为。我院通过扎实开展投资保护专项行动,积极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班子成员先后带领干警深入包联企业和重点项目一线,通过实地查看、交流座谈等,深入了解企业家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并结合检察职能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以“我管”促“都管”精神,积极营造尊重企业家、善待投资者、保护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我院在办理韩某强、黄某某、韩某刚涉嫌妨害作证一案时,综合运用检察听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依法对该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有力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全面履职尽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质量发展

在执法办案中,我院始终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坚持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78项业务指标为抓手,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持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刑事检察纵深推进。我院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等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35309人,依法提起公诉430571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同时,坚持以数字检察为引领,充分运用非羁押数字监督平台,最大限度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61119人,不起诉决定8198人,有效降低了诉前羁押率。通过充分履行捕、诉职能,积极维护了全区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二)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开展。我院通过扎实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6件,审查后,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请抗诉1件;向公安机关移交虚假诉讼犯罪线索1件;开展审判程序违法监督2件,执行活动监督3件,审查后提出检察建议5件,采纳率达100%;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5件;依法监督纠正行政审判程序违法2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先后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件,化解实质性行政争议20件,通过积极的检察履职,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我院与临汾市浮山县检察院协作办理的“为19名农民工讨薪案”被《山西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受到市院表扬。

(三)公益诉讼检察取得新突破。我院坚持把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相结合,共摸排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1件,审查后立案111件,案件涉及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环境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共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3,目前相关问题已得到全面整改。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不断拓展,办案数量和办案质效大幅提升,办理的“安邑退水渠保护案”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典型案例。

(四)刑事执行工作拓展新局面。全面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我院以驻所检察、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为监督重点,通过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活动等方式,先后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135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1件;纠正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不当1件;办理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4件;侦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3件16人,立案4件7人,均移送审查起诉,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五)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我院与市、区两级监委建立了良性的沟通协作机制,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619人,其中市院交办5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518人,改变管辖11人。办案中,我院全面加强与监委的协调配合,通过实施提前介入,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追赃挽损力度等,切实增强了反腐合力。通过办理芦子沟村系列职务犯罪案件,不仅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万元,更有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未成年人工作受到表彰。我院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实现“六大保护”贯通融合,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依法做出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118人,开展社会调查370余人次,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37人,我院对古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他顺利考上大学,其家长为我院送来“真情雨露润泽,幼苗茁壮成长”锦旗一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七)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新成绩。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防止因案致贫返贫。我院在办理张良村系列司法救助案件中,班子成员带领干警带案下访,详细了解被害人的家庭生活情况,并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为契机,积极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司法救助政策。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313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4.47万元。司法救助工作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共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4面。

(八)检察改革谱写新篇章。我院先后在盐湖公安分局和城南分局成立侦查协作办公室,并建立了专职员额检察官日常值班,其他员额检察官轮流值守的工作机制,全面构建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新型协作关系,侦查协作实现实质性运转。通过强化协作配合,提前介入25件,监督立案57件,监督撤案14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4件,发出检察建议49件,纠正漏捕4人。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

四、以清廉盐湖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铁军

我院坚持以建设清廉盐湖为契机,强化政治引领,做实日常监督,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真抓真管、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一)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真正把管党治检主体责任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通过开展任前谈话、提示谈话、提醒谈话、日常监督、个别约谈等,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责任落实,真正让制度长“牙”,让制度生“威”。同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切实加强对检察人员的履职保障,充分激励干警担当作为,积极履职,保障检察权的规范运行。

(二)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我院结合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和周头晨会,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山西省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党规政纪,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教育引导干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始终把纪律规矩扛在肩上,放在心上,做到不越红线,守牢底线,以过硬的纪律作风进一步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狠抓各项制度落实。我院坚持党建、队建和业务相互融合,一体推进,充分发挥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对执法办案活动实施规范化管理,真正做到常管常严,长效长治。同时,针对政法队伍整顿暴露出的短板漏洞,进一步找准廉政风险点,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实现了抓源治本、常治长效,全面形成了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谋发展的良好态势。

五、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人大意识有了新加强

深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征求意见、上门走访、邀请视察等方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我院先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4次,办理委员提案1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40余次,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高度重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报告等工作制度,真正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让检察工作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各位代表,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在全院干警的团结奋斗和共同努力下,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有力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干警坚守初心、埋头苦干、勇毅前行、砥砺奋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长期以来给予检察工作大力支持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二是各项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需着力培养打造复合型检察人才。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狠下功夫,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检察工作欣逢最好发展时期,也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机遇,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今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省院“三大战略”要求,切实抓实“十三项工程”,勇于担当作为,依法能动履职,强势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首善之区”贡献更加积极的检察力量。围绕这一思路,2023年检察工作将坚持做到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要求和省、市、区委部署,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学用结合,在全面学习、全面领会、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真正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于心、铸于魂、践于行,强势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全市检察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做出更加积极的盐湖贡献。

二是全面履职尽责,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助力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用足用好法律政策,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涉医美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等专项整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是坚持融合发展,更加主动服务区委中心大局。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平等保护”要求,着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织开展好整治“吃拿卡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进一步加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力度,严厉打击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犯罪,持续推动民营企业内部治理,做实做好企业合规的“后半篇文章”,以更加积极的检察履职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四是实施精准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监督职责真正落实、做细。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切实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不当立案、越权管辖、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深化精准监督理念,加强对生效裁判、司法调解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不断提升监督效果;统筹推进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不断完善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机制;突出抓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持续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侦办力度,着力促进司法公正。

五是做到自立自强,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持续发力,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持续深化清廉盐湖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狠抓“三个规定”落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一以贯之落实铁规禁令,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铁军。

六是坚持人民至上,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坚决执行区委和区人大的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通过持续加强内外部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真正让人民群众在办理的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奋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检察工作使命崇高、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更加主动地融入区委中心工作大局,不断深化新时代能动司法检察工作,以“大院要有大作为”的责任担当,进一步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奋楫笃行、行而不辍,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事业新篇章,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保障。

附件:

名词解释

1、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寄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呈现大幅上升态势。检察机关对办理的寄递违禁品犯罪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经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于20211020日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了“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有关部门,推动强化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2月向应急管理部制发有关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的《检察建议书》(简称“八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11有关部门,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助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省院“三大战略”

全面实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战略、法律监督现代化战略、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战略。

4、“十三项工程”

(一)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工程包含: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程、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工程、检察为民办实事工程。

(二)法律监督现代化战略包含:加强刑事检察工程、加强民事检察工程、加强行政检察工程、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程、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检察工程。

(三)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工程包含:检察改革深化工程、高素质检察铁军建设工程、数字检察提速工程、检务管理优化工程、强基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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