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负责研究制定本院检察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本院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五)依照法律规定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举报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十)负责本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十一)负责本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本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负责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组织本院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五)负责本院司法警察工作。
(十六)负责本院的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七)办理其他应由区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及组成情况
盐湖区人民检察院为独立编制预算机构,下设八大内设机构及两个检察室,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安邑检察室、解州检察室。
2、人员构成情况
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共上划94人,其中公务员43人,须分流人员51人;退休人员50人;遗属补助7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226.86万元,2018年收入总计2487.2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60.38万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资金减少,人员减少。
2019年度支出总计2090.33万元,2018年度支出总计2146.18万元,支出总计减少55.85万元,下降0.0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2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2.69万元,占比7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242.96万元,占比10.91%。年初结转结余291.21万元,占比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9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6.47万元,占比87.85%;项目支出253.86万元,占比12.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20.03万元、支出总计1820.03万元。与2018年1853.1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3.13万元,下降0.0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3.13万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是预算控制数压减,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20.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13万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1198.63万元,占比65%,日常公用经费396.12万元,占比21%,项目支出225.28万元,占比12.3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20.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1万元,占0.1%;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816.82万元,占9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595.8万元,支出决算182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144.08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政府购买服务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4.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8.6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以及养老保险、各项社会保障缴费1174.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27万元;公用经费39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51.26万元,差旅费1.61万元,维修(护)费6241万元,会议费2.59万元,培训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0.117万元,劳务费49.33万元,委托业务费51.3万元,工会经费22.71万元,福利费16.4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36.2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25万元,完成预算的94%,比上年减少1.23万元,下降0.04%,原因是:部分车辆维修费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0.13万元,占比94%,比上年减少1.71万元,下降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7万元,接待人次1批次9人,占比0.01%,比上年增加0.117万元,增长10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1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增加13.12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盐湖区人民检察院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