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下,为防止疫情传播,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近日,盐湖区人民检察院推出互联网+异地阅卷模式,积极助力司法办案,有效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3月31日,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张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服务网申请对冯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进行互联网阅卷,该院经审核相关资料,及时通过了阅卷申请,并成功将电子卷宗推送至中国检察网,由于网络系统不稳定,直到4月15日案件临近办案期限,张律师仍然无法接收到电子卷宗。为更好地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该院案件管理中心积极探索运用异地阅卷模式,通过与律师交流沟通,主动争取理解支持,并及时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积极协调异地阅卷流程,并将该案的电子卷宗推送至该院,全力协助律师实现异地阅卷,有效保障了律师的合法权利,保障了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在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中,该院积极探索、主动作为、能动履职,将止于至善融入到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项工作推进中,全面实现了各项检察工作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