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质量推动平安盐湖建设,12月5日,盐湖区检察院王金祥检察长、专职委员李登峰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在体育公园积极参加《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峰、副区长、盐湖公安分局局长秦浩、区人民法院院长钟立琰等领导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讲解“平安盐湖建设”法治宣传版面、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品等形式,向过往群众面对面普及《条例》内容,积极宣传检察机关工作职责,详细讲解脱管漏管的危害性和举报方式,耐心解答现场群众的疑问和咨询。活动中共发放相关宣传手册、环保袋、水杯等共计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盐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开展《条例》宣传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平安盐湖建设中,以更加能动的检察履职,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风险防控能力,积极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清朗。